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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继承来的房屋不缴个税!

发布时间: 2019-06-28 12:48:11

来源: 凤凰网房产

分类: 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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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房地产、微信群收到的红包、抽奖奖品和商家发放的优惠券都是个人收入。然而,应该对这些个人收入中的哪一项征税?如何纳税?许多人不确定。

财政部、税务总局在26日联合印发了一份《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说明了这些问题。

2018年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

取消了“其他所得”项目,

按照原税法“其他所得”项目征税的

有关政策文件,

需要进行相应调整

因此,这份公告

将一部分原来按“其他所得”征税的项目,

调整为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征税,

偶然所得适用税率为20%。

其中,对于房产的无偿赠送,


有以下情形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包括:

第一,房屋产权的所有者将房屋产权免费给予其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辈、孙辈、兄弟姐妹。

第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负有直接赡养或者扶养义务的人。

第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的,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责任编辑: luoyal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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